2015 年8 月启动的马耳他居留计划(MRVP)向声誉良好的第三国公民提供获得马耳他居留身份的机会,符合条件的家属包括主申请人、配偶、子女、父母及祖父母,一人申请,四代获益。申请人需购买或租赁符合政府要求的房产,并持有5 年,同时进行慈善捐款,即可获得居留身份。
个人历史记录:例如教育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履历表等,用于证明您的个人背景和学历。
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您没有犯罪记录。
签约并支付服务费用
收集资料;缴纳律师费和第三方费用;
文案制作资料;
到大使馆签署MPPRP1表格;
全家体检;
不需要,申请人在递交相关档,或者原则性获批函之后才被要求持有房产(租赁或购买)。
小于两岁的孩子不需要录指纹,然而,每个孩子需要提交表ID2和两张官方认证的护照照片尺寸的照片。对于残障人士,需要个案特殊分析。
只要法案S.L.217.18中规定的所有条件都继续满足,身份纸不会过期。身份卡是上述移民身份的反映,最初有效期为5年,而且是可以更新的,如果身份卡签发给14岁以下的孩子,在5年期内,孩子长到14岁,那么孩子的身份卡会在他14岁的生日后的一个月内到期。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18岁的孩子。
可以,第一个五年申请人可以出售房产。然后可以购买或者租赁新的房产。只要能满足关于法案要求即可。原租赁/购买房产的截止日期和新租赁/购买的房产之间不能有时间间隙。申请人需要告知马耳他律师,并由律师告知马耳他身份局。新购买或租赁符合条件的房产的认证协议副本需要提交给马耳他身份局备案。
只有在配偶与主申一同申请项目的时候,配偶所拥有的房产份额才可以算作固定资产证明的一部分。如果配偶不申请,则资产证明只有主申请人占的份额可以计算在内。另外,其他附属申请人的部分不可以作为资产证明。
MRVP2 表格需要填写资产来源声明,同时需要提供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在过去三个月的银行流水单,该账户是首笔和尾笔政府申请费汇款账户。